典卖
典卖读音为 diǎn mài。意思是:1.旧指活卖。即出卖时约定期限﹐到期可备价赎回﹐不同于“绝卖”。 2.典租出卖。 俗称活卖。旧时指把房屋、田地等在限期内典押给他人使用,期满后再赎回,愈期不能赎回,即被视为出卖
繁体典賣
拼音diǎn mài
注音ㄉㄧㄢˇ ㄇㄞˋ
词语解释
- [pawn]俗称活卖。旧时指把房屋、田地等在限期内典押给他人使用,期满后再赎回,愈期不能赎回,即被视为出卖
网络解释
- 典卖
- 典卖,又称“活卖”。是指中国历史上买卖不动产的一种方式。指将房屋、田地等不动产出典于人,收取一定典价,在约定期限内原价回赎。与绝卖不同:绝卖是所有权的转移,不能赎回,而典卖则是附条件的、临时的所有权的转让,可在一定期限内赎回原物,过期不赎才视为绝卖。始见于《唐明律合编》转引“元律”:“诸典卖田宅,从有司给据立契。”明清律均规定:不税契者,不过割者,重复典卖者,均应依法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