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科
六科读音为 liù kē。意思是:1.唐宋时科举取士的六种科目。唐六科为:明经﹑进士﹑秀才﹑明法﹑明书﹑明算。唐刘肃《大唐新语.厘革》:“隋炀帝改置明(经)﹑进(士)二科。国家因隋制,增置秀才﹑明法﹑明字﹑明算,并前为六科。”宋景德天圣时﹐其六科为:一﹑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二﹑博达坟典﹐明于教化;三﹑才识兼茂﹐明于体用;四﹑详明政理﹐可使从政;五﹑识洞韬略﹐运筹决胜;六﹑军谋宏远﹐材任边寄。绍兴年间﹐又以文章典雅﹑节操方正﹑法理该通﹑节用爱民﹑刚方岂弟﹑智勇绝伦为六科。参阅宋王应麟《小学绀珠.制度.六科》。 2.明清官制设有六科给事中﹐
拼音liù kē
注音ㄌㄧㄨˋ ㄎㄜ
词语分解
六科liù kē
词语解释:
1.唐宋时科举取士的六种科目。唐六科为:明经﹑进士﹑秀才﹑明法﹑明书﹑明算。唐刘肃《大唐新语.厘革》:“隋炀帝改置明(经)﹑进(士)二科。国家因隋制,增置秀才﹑明法﹑明字﹑明算,并前为六科。”宋景德天圣时﹐其六科为:一﹑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二﹑博达坟典﹐明于教化;三﹑才识兼茂﹐明于体用;四﹑详明政理﹐可使从政;五﹑识洞韬略﹐运筹决胜;六﹑军谋宏远﹐材任边寄。绍兴年间﹐又以文章典雅﹑节操方正﹑法理该通﹑节用爱民﹑刚方岂弟﹑智勇绝伦为六科。参阅宋王应麟《小学绀珠.制度.六科》。
2.明清官制设有六科给事中﹐简称六科﹐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分察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之事﹐纠其弊误。
3.谓谷﹑大麦﹑小麦﹑大豆﹑小豆﹑芝麻六种农作物。
分词解释:科举:
从隋唐到清代的封建王朝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后备人员的制度。唐代文科的科目很多,每年举行。明清两代文科只设进士一科,考八股文,武科考骑射、举重等武艺,每三年举行一次。
制度:
1.谓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2.制订法规。
3.规定。
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
5.制作。
6.谓制作方法。
7.规模;样式。
词语解释:
1.唐宋时科举取士的六种科目。唐六科为:明经﹑进士﹑秀才﹑明法﹑明书﹑明算。唐刘肃《大唐新语.厘革》:“隋炀帝改置明(经)﹑进(士)二科。国家因隋制,增置秀才﹑明法﹑明字﹑明算,并前为六科。”宋景德天圣时﹐其六科为:一﹑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二﹑博达坟典﹐明于教化;三﹑才识兼茂﹐明于体用;四﹑详明政理﹐可使从政;五﹑识洞韬略﹐运筹决胜;六﹑军谋宏远﹐材任边寄。绍兴年间﹐又以文章典雅﹑节操方正﹑法理该通﹑节用爱民﹑刚方岂弟﹑智勇绝伦为六科。参阅宋王应麟《小学绀珠.制度.六科》。
2.明清官制设有六科给事中﹐简称六科﹐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分察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之事﹐纠其弊误。
3.谓谷﹑大麦﹑小麦﹑大豆﹑小豆﹑芝麻六种农作物。
分词解释:科举:
从隋唐到清代的封建王朝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后备人员的制度。唐代文科的科目很多,每年举行。明清两代文科只设进士一科,考八股文,武科考骑射、举重等武艺,每三年举行一次。
制度:
1.谓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2.制订法规。
3.规定。
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
5.制作。
6.谓制作方法。
7.规模;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