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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āotóushì

包头市

包头市读音为 bāo tóu shì。意思是:在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南临黄河,北依大青山。蒙古语为“包克图”,意为“有鹿的地方”。1938年设市。人口126.8万(1995年)。为中国华北地区牲畜、毛皮和粮食、药材的重要集散地。有著名的包头钢铁公司,为中国重要的钢铁基地之一,有“草原钢城”之称。

繁体包頭市

拼音bāo tóu shì

注音ㄅㄠ ㄊㄡˊ ㄕㄧˋ

词语分解

包头市bāo tóu shì
词语解释
在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南临黄河,北依大青山。蒙古语为“包克图”,意为“有鹿的地方”。1938年设市。人口126.8万(1995年)。为中国华北地区牲畜、毛皮和粮食、药材的重要集散地。有著名的包头钢铁公司,为中国重要的钢铁基地之一,有“草原钢城”之称。
分词解释
自治区:
中国民族自治地方中相当于省的行政区域。有五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人口:
1.居住在一定地域内或一个集体内的人的总数。
2.人。
3.人的口,指言谈﹑议论。
包头:
①裹在头上的装束用品(多用于少数民族):青包头。
②(包头儿)附在鞋头起保护作用的橡胶、皮革等:打包头儿。
基地:
作为某种事业基础的地区:军事 基地ㄧ工业建设基地。
钢铁:
①钢和铁的合称,有时专指钢。
②比喻坚强:钢铁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