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日敕
发日敕读音为 fā rì chì。意思是:唐代诏旨形式之一。凡增减官员﹑废置州县﹑征发兵马﹑除免官爵﹑授六品以下官等用之。
繁体發日敕
拼音fā rì chì
注音ㄈㄚ ㄖㄧˋ ㄔㄧˋ
词语分解
发日敕fā rì chì
词语解释:
唐代诏旨形式之一。凡增减官员﹑废置州县﹑征发兵马﹑除免官爵﹑授六品以下官等用之。
分词解释:形式:
见“内容与形式”。
官员:
经过任命的、担任一定职务的政府工作人员(现在多用于外交场合)。
州县:
1.州与县的合称。
2.指州县官。
废置:
认为没有用而搁在一边:这些材料废置不用,太可惜了。
下官:
1.小官。
2.下属官吏。
3.汉代郡国自辟属吏,属吏于长官及国主自称臣,至南朝宋孝建中,始禁属官自称臣,改称下官。
4.官吏自称的谦词。
5.泛用于自称。
词语解释:
唐代诏旨形式之一。凡增减官员﹑废置州县﹑征发兵马﹑除免官爵﹑授六品以下官等用之。
分词解释:形式:
见“内容与形式”。
官员:
经过任命的、担任一定职务的政府工作人员(现在多用于外交场合)。
州县:
1.州与县的合称。
2.指州县官。
废置:
认为没有用而搁在一边:这些材料废置不用,太可惜了。
下官:
1.小官。
2.下属官吏。
3.汉代郡国自辟属吏,属吏于长官及国主自称臣,至南朝宋孝建中,始禁属官自称臣,改称下官。
4.官吏自称的谦词。
5.泛用于自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