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
特赦读音为 tè shè。意思是:国家元首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已被判刑的特定罪犯赦免其刑罚的全部或一部分。不同于大赦。我国从1959年到1975年实行了七次特赦。其对象,除第一次为战争罪犯、反革命罪犯和普通刑事罪犯外,其余六次都是战争罪犯。我国的特赦以罪犯确实已经改恶从善为前提。
拼音tè shè
注音ㄊㄜˋ ㄕㄜˋ
词语分解
特赦tè shè
词语意思:
国家元首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已被判刑的特定罪犯赦免其刑罚的全部或一部分。不同于大赦。我国从1959年到1975年实行了七次特赦。其对象,除第一次为战争罪犯、反革命罪犯和普通刑事罪犯外,其余六次都是战争罪犯。我国的特赦以罪犯确实已经改恶从善为前提。
分词解释:已经:
1.业已经过;业已经历。
2.副词。表示事情完成或时间过去。
刑事:
对“民事”而言。有关刑法的。
特定:
1.特别规定;特别指定。
2.指具体的某一种或某一个。
罪犯:
亦称“犯人”。被法院定罪处刑,而且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人。
词语意思:
国家元首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已被判刑的特定罪犯赦免其刑罚的全部或一部分。不同于大赦。我国从1959年到1975年实行了七次特赦。其对象,除第一次为战争罪犯、反革命罪犯和普通刑事罪犯外,其余六次都是战争罪犯。我国的特赦以罪犯确实已经改恶从善为前提。
分词解释:已经:
1.业已经过;业已经历。
2.副词。表示事情完成或时间过去。
刑事:
对“民事”而言。有关刑法的。
特定:
1.特别规定;特别指定。
2.指具体的某一种或某一个。
罪犯:
亦称“犯人”。被法院定罪处刑,而且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