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家旧晋书辑本》第三十五章 蕭 子 顯 晉 史 草· 汤球
明帝大寧三年十二月。夜有赤氣如牙旗長短四面。西南最多。案天文占此為濛星。一曰刀星。亂之象。大興未及此再見。王敦蘇峻之禍。其應切矣。開元占經八十六。
王導妻妒。導有眾妾在別館。妻知之。持食刀將往。公遽命駕。患牛遲。手捉塵尾。以柄助打牛。蔡謨聞之。後詣王謂曰。朝廷欲加公九錫。王自敘謙志。蔡曰。不聞餘物。唯聞短轅犢車。長柄塵尾。導大慚。太平廣記二百四十六引晉史。案諸家晉書無稱晉史者。惟蕭子顯稱晉史草。故錄于此。
孝武太元十年。謝安于步邱築埭。後人為當作謂。之召伯埭。御覽二十八引晉史。 北狄各以部落為類。其人居塞內者有屠各、萎莎、羌渠、賀賴等種。通鑑注晉紀三引晉史。通典一百九十五。
鮮卑被髮左衽。故呼為索頭。通鑑注晉紀二十四引蕭子顯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