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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国志校补图注》第十八章 華陽國志校補圖注 原附士女目錄一卷· 任乃强校注

益梁寧三州先漢以來士女目錄(吳本無末二字。何、王、石本作《序志》。在前。)

  常道將集

  (張、吳本無此行。何、王、石本為《序志》之次行。作「晉常璩著」。)  一

  高尚,逸民「嚴」〔莊〕劉、李本作莊,他各本作嚴。遵,字君平。元豐本字與縣貫間空格,皆大字。下同。(成都人也。)元豐本末四字單行小字。錢、劉、李本同。張、吳、何、王、廖、石本作雙行小字。茲進為大字,並加圓括弧以示區別。下同。張、吳、何、李、王、浙、石本無也字。

  高尚,逸民林閭,字公《函海》注云:「翁字之誤。」孺。(臨邛廖本作邛,他本作邛。人。楊《函海》、王、石本作揚,他各本作楊。雄師之。見《方言》。)  德行,治中從事李弘,字仲元。(成都人也。)張、劉、吳、何、李、王本無也字。元豐、錢、《函》、廖本有。此下各也字同。

  德行,給事黃門侍郎楊《函》、王、石本作揚。下同。雄,字子雲。(成都人也。)雄《自序》云「郫人」。

  「文學」,二字,各舊本有,然當衍。神童楊烏。(雄子也。七歲預父《玄》文,九歲卒。)雄字以下,錢本寫作單行小字。  文學,吳、何、王、石本無此二字,下二目同。侍中元豐本作郎,他各本作中。揚元豐與《函海》本作楊。州刺史張寬,字叔文。(成都人。始受文翁遣,東受《七經》,還以教授者。)  文學,中郎將司馬相如,字長卿。(成都人也。)

  文學,諫議大夫王褒,字子淵。(資中人也。)資中屬犍為郡,常氏此與《先賢讚》並列入蜀郡。舊刻各本無異。蓋宣元時資中尚未劃入犍為,故褒為蜀郡人也。

  〔文學,〕舊各本脫品題二字。承上,當有文學二字,說在注釋。尚書郎楊「壯」〔莊。〕李本依《漢書》改作莊。(成都人也。見楊子《方言》。)

  美秀,中郎將何霸,錢寫作霸。字翁君。(郫人也。)

  執正,舊各本作政,廖本改作正。下同。大「中」舊各本有中字。茲依《漢書》本傳刪。司空,汜鄉侯何武,字君公。(霸弟。以忠正為三公。王莽欲篡位,憚而殺之。)

  □□,原脫品題,當是政事二字。潁川太守何顯。(武弟也。兄弟五人,皆在《漢書》。《漢書》云:「武兄弟五人皆為郡吏。郡縣敬憚之。」二人失名。武子況嗣武侯。王莽時廢。)張、吳、何、王、石本,於上二十一字注文外,又有「在《武傳》中」四字,他各本無。蓋張佳胤加注也。  □□,原脫品題。《史》、《漢》入《佞幸傳》。黃門侍郎當作上大夫。說在注釋。鄧通。(蜀人,當作南安人。孝文時為侍郎,《函海》作侍中。甚有寵。)張、吳、何、王、石本於原注十二字外,更有「無傳」二字。

  □□,原脫品題當補「貨殖」二字。卓王孫。(臨邛人。見「食」《貨「志」〔殖傳〕》。《常志》原誤。舊刻各本同。《史》、《漢》並在《貨殖傳》。茲改。姑仍舊列於執正目下。)張、吳、何、王、石本更有「無傳」字。  政事,左衛護軍陳立,字少遷。(臨邛人。《函海》本有也字,他本無。歷元豐本無歷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