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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íèryīnyuán

十二因缘

十二因缘读音为 shí èr yīn yuán。意思是:也称“十二缘起”。佛教三世轮回的基本理论。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为一切总的因果循环链条。

繁体十二因緣

拼音shí èr yīn yuán

注音ㄕㄧˊ ㄦˋ ㄧㄣ ㄧㄨㄢˊ

德语Bedingtes Entstehen (Sprachw)​

国语辞典解释

  • 佛教用语。佛教基本理论之一。指构成一切痛苦轮回的十二项要件。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无明是指对佛法的无知;行是指有意志的行为;识是指死后,由于过去的行为,导致投生的心识;名色是指处在母胎中的身、心(识除外)​;六处是指眼、耳、鼻、舌、身、意六种身体感官和认识对象;触是指感官对现象的接触;受是指接触后产生的感受;爱是指感官接触后生起的欲望;取是指执著;有是指导致轮回的行为。十二缘起之间的关系像环链相扣。老死和一切苦缘于生;生缘于有;有缘于取;取缘于爱;爱缘于受;受缘于触;触缘于六处;六处缘于名色;名色缘于识;识缘于行;行缘于无明。后者决定前者的存在,因此去除无明就没有行,没有行就没有识的投胎,以至生和老死的一切烦恼也灭除。
    1. 也称为「十二缘起」。

词语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