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逞之徒
原作“不逞之人”,指因不得志而故意为非作歹、犯法乱纪、专干坏事的人。公元前563年,由于郑国执政子驷对田制进行改革,郑国群公子司氏、堵氏、侯氏、子师氏、尉氏的田地都被剥夺了不少。为此,他们聚集五族不得志的那些人一起发动政变,杀死子驷并劫持了郑简公。子产闻知政变消息,即刻调集军队,整顿器械,平定叛乱,郑国又恢复了安定。
【出典】:
《左传·襄公十年》:“初,子驷为田洫,司氏、堵氏、侯氏、子师氏皆丧田焉。故五族聚群不逞之人,因公子之徒以作乱。”
【例句】: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史弼传》:“外聚剽轻不逞之徒,内荒酒乐。”
偏正 不逞,不得志,不如意。心怀不满而胡作非为的人。语本《左传·襄公十年》:“初,子䦉为田洫,司氏、堵氏、侯氏、子师氏皆丧回焉,故五族聚群不逞之人,因公子之徒以作乱。”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四是各军大招兵,‘~’去了许多。因此,农运一起,匪患告绝。”△贬义。多用于坏人方面。→亡命之徒 →老师宿儒。也作“不逞之辈”。
解释逞:如愿,满意。本指心怀不满而行为不轨的人。后泛指违法乱纪、为非作歹的人。
出处《左传·襄公十年》:“初,子驷为田洫,司氏、堵氏、侯氏、子师氏皆丧田焉。故五族聚群不逞之人,因公子之徒以作乱。”
子驷是春秋时期郑国人,他拥立郑简公,杀死反对派,成为执政大臣。子驷主持国政后,整治田间沟渠和田埂,损害了贵族司氏、堵氏、侯氏、子师氏的土地。于是这些贵族联合起来,又聚集了一群心怀不满的人,发动叛乱。
叛军攻入国都和宫廷,杀死了子驷,以及司马(最高军事长官)子国、司空(最高工程建设长官)子耳,并劫持了国君。子驷的儿子子西听说有叛乱,因为不作准备就去追赶,所以未获成功,只收敛了父亲的尸首。子国的儿子子产听说后,先安排好守门的警卫,再配合各方面的官吏整顿好防守设备,然后才把家兵排成队列,带领十七辆兵车前去征讨。战斗之前,子产先收拾好父亲的尸体,然后率领部队一举攻破叛乱者的巢穴,平定了这场暴乱。
此后,子产凭借自己出色的政治才能,长期担任郑国的执政大臣,为郑国的稳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子产治国得到了百姓的拥护,以至于他死后,郑国的壮年人放声大哭,老年人也像小孩一样痛哭流涕。
近义亡命之徒
例句
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我们对于不逞之徒一定要坚决打击。
【词语不逞之徒】 成语:不逞之徒汉语词典:不逞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