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案不食
《史记.万石张叔列传》:“万石君(石奋)以上大夫禄归老于家,以岁时为朝臣。过宫门阙,万石君必下车趋,见路马必式焉。子孙为小吏,来归谒,万石君必朝服见之,不名。子孙有过失,不谯让,为便坐;对案不食。……”
万石君(石奋)为人十分谨慎小心,对子女要求更是严格。如子孙后代有过失,他不责备,却自己不入正室,面对饭食而不吃,以示抗议。直至有错的人到他面前承认错误,表示悔改,他才进食。后因以喻教导子孙之典,也泛指郁闷不乐或愁思不食之意。
南朝.宋.鲍照《拟行路难》:“对案不能食,拔剑击柱长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