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灰之刑
古代苛刑之一,凡将烧余的灰丢在路上的,要处以黥刑。《史记.李斯列传》:“故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张守节《正义》:“弃灰于道者,黥也。韩子曰:‘殷之法,弃灰于衢者刑,子贡以为重,问之。仲尼曰,弃灰于衢必燔,人必怒,怒则斗,斗则三族,虽刑之可也。’”
古代苛刑之一,凡将烧余的灰丢在路上的,要处以黥刑。《史记.李斯列传》:“故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张守节《正义》:“弃灰于道者,黥也。韩子曰:‘殷之法,弃灰于衢者刑,子贡以为重,问之。仲尼曰,弃灰于衢必燔,人必怒,怒则斗,斗则三族,虽刑之可也。’”
参见:田父怖玉
《文选.谢庄〈月赋〉》:“白露暧空,素月流天,沈吟《齐》章,殷勤《陈》篇。”李善注:“《陈风》曰:‘月出皦兮,佼人憭兮。’”后因以“陈篇”为咏月的典实。唐刘禹锡《奉和中书舍人八月十五日玩月二十韵》:“
源见“周菹楚芰”。谓爱好不值得的东西。《韩非子.难四》:“屈到嗜芰,文王嗜菖蒲葅,非正味也,而二贤尚之,所味不必美。”【词语嗜芰】 汉语大词典:嗜芰
谓隐蔽以待时机。 梁启超《志士箴言》: “遂不惜屈心抑志,遵时养晦,以待天日重见,风云复会,而留身命以有待耳。” 参见:○遵养时晦见“遵养时晦”。爱新觉罗·溥仪《我的前半生》4:“他在赞叹之余,给我讲
源见“屈原沉湘”。谓追思忠直爱国之士。元 张鸣善《脱布衫过小梁州》曲:“悼后世,追前辈,对五月五日,歌楚些,吊湘累。”
同“放他头地出”。清 丘逢甲《次韵寄谭彤士桂林》:“欧阳门下吾尤愧,但有文章放出头。”
同“青女”。宋张先《南乡子.送客过馀溪听天隐二玉鼓胡琴》词:“百卉已随霜女妒,东君,暗折双花借小春。”【词语霜女】 汉语大词典:霜女
源见“麈尾清谈”。形容辩论热烈,谈兴正浓。宋苏轼《次韵王巩颜复同泛舟》诗:“舞腰似雪金钗落,谈辩如云玉麈挥。”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魏其侯窦婴者,孝文后从兄子也。”“武安侯田蚡者,孝景后同母弟也,生长陵,魏其已为大将军后,方盛。”“武安侯新欲用事为相,卑下宾客,进名士家居者贵之,欲以倾魏其诸将相。”“天
《逸周书.时训》:“处暑之日,鹰乃祭鸟。”朱右曾校释:“杀鸟而不即食,如祭然。”又《礼记.月令》:“〔孟秋之月〕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郑玄注:“鹰祭鸟者,将食之示有先也。既祭之后不必尽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