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子.精神训》:“日中有踆乌而月中有蟾蜍。”高诱注:“踆,犹蹲也。谓三足乌。”汉王充《论衡.说日》:“儒者曰:日中有三足乌,月中有兔、蟾蜍。”《艺文类聚》卷九十二引晋崔豹《古今注》:“所谓赤乌者,
源见“瓮间吏部”。称醉酒。元马麟《独酌谣》:“便当瓮头醉,笑解黄金貂。”
与:给予。咎:灾祸。 天给你,你不要,反而会遭殃。 表示不要错过应得的机会。语出《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吴王使公孙雄肉袒膝行而前请成,勾践不忍,欲许之。范蠡曰:‘天与弗取,反受其咎。伐柯者其则不
同“荆王梦”。宋周紫芝《五月二十日晚雨勿晴》诗:“荆王晓梦只须臾,神女乘鸾逐云散。”
文翁是西汉庐江舒县(今安徽庐江西)人。年轻时勤奋好学,通晓《春秋》。汉景帝末年出任蜀郡太守。他为政推崇仁教,重视教化,他看到蜀地偏远,民风鄙陋,决心加以诱导。从郡、县内挑选聪明能干的十几位年青官吏,亲
正:正命。泛指寿终而死。与“非命”相对。 顺乎自然规律行事,以接受“正命”。 意谓不冒险轻生,戕害自己。语出《孟子.尽心上》:“莫非命也,顺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于岩墙之下。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
源见“束之高阁”。谓老人弃置不用。宋刘克庄《念奴娇.自填曲子》词:“不必烦藜杖。陈人束阁,让他来者居上。”
封建礼制,父母死后须穿丧服守丧三年,在这期间生子,被认为犯礼伤孝,列为十恶之一。汉代应劭《风俗通.正失》:“服中生子,犯礼伤孝,莫肯收举。”
《宋史.隐逸.王樵传》:“王樵字肩望,淄州淄川人。……咸平中,契丹游骑度河,举家被掠。樵即弃妻挺身入契丹访父母,累年不获,还东山。……遂与俗绝,自称赘世翁。於城东南隅累砖自环,谓之‘茧室’,铭其门曰:
同“碧纱笼护”。唐郑谷《信美寺岑上人》诗:“纱碧笼名画,灯寒照净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