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雉
《艺文类聚》卷九十引《尹文子》(按:《尹文子》一书,旧题为周尹文所撰,一卷):“楚人握山雉者,路人问:‘何鸟也?’欺之曰:‘凤凰也。’路人曰:‘我闻凤凰,今始见矣!汝贩(贩卖)之乎?’请买,千金弗与,请加倍,乃与之。方欲献楚王,经宿死。路人不遑(顾不上)惜其金,惟恨不得献王。王闻之,感其欲献己,召厚赐之,过买鸟之金十倍。”此事又见《邯郸笑林》。
路人买凤却花高价买回一只山雉。他要献给楚王以邀功请赏。假如雉不死,真的献给楚王,路人遭罪是无疑的。可是雉死了,雉却在国人的言传中真成了“凤”,楚王感念献凤诚心,大行其赏,路人因此而得了利。
“献凤买雉”的故事可喻指办事虽蠢,却无意中得到了好处。唐.李白《赠从弟洌》诗:“楚人不识凤,重价求山鸡。献主昔云是,今来方觉迷……”诗人以献雉作比,说明自己过去入京做官,欲献才于君王,以报效国家,也和献雉人一样,是干了一件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