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西魏末改高平郡置,属原州。治所在平高县(今宁夏固原县)。辖境相当今宁夏固原、彭阳二县及甘肃会宁县西北部分地。隋开皇三年(583)废。②北周改高平郡置,治所在平高县(今河南商城县东)。隋开皇初废。西魏
1943年改岳普湖设治局置,属新疆省。治所即今新疆岳普湖县。岳普湖由突厥语 “尧普尔湖” 演化而来,意为 “平坦的地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地处塔克拉玛干沙漠西缘,喀什噶尔平原东端。属喀什地区
1916年改忠县置,属广西南宁道。治所在今广西扶绥县西南东门镇西南旧城。1928年直属广西省。1951年与扶南、同正二县合并为扶绥县。旧县名。1916年由扶南县承审之土忠州土司改置,治旧土忠州城(今广
清光绪十四年(1888)改农安照磨置,属长春府。治所在龙湾(今吉林农安县)。民国魏声龢《吉林地志》:“县治旁古塔,建于辽圣宗时,相称龙安塔,音讹又似农安,遂为县名。”1913年改属吉林省吉长道。192
在今浙江杭州市南吴山。《寰宇记》卷93:“吴山泉在吴山北,寒泉迸溢,清而且甘,汲之不竭。”宋吴自牧《梦粱录》卷11:“吴山北大井曰吴山井,此井系吴越王时有韶国师始开,为钱塘第一井。山脉融液,泉源所钟,
①西汉置,属汝南郡。治所即今河南项城市西南南顿镇。《汉书·地理志》 注引应劭曰:“顿迫于陈,其后南徙,故号南顿。” 西晋惠帝时为南顿郡治。北齐改为和城县。隋大业初复为南顿县,属淮阳郡。唐武德六年 (6
即今江西广昌县南驿前镇。清同治 《江西全省舆图》 卷3: 广昌县南有驿前汛。
即今福建福清市东南泽朗。《方舆纪要》卷96福州府福清县“化南镇”条下:“镇北数里曰化北镇,泽朗巡司置此。相传隋时掠琉球五千户居此,因名。”古镇名。即今福建省福清市南泽朗。《读史方舆纪要》福州府福清县:
即今山东青州市北朱良镇。明嘉靖《青州府志》卷11:朱良店在“城北四十里”。
1932年改勐丁行政区置,直属云南省。治所在今云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西北六十四里老衙门。民国《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更改县名及设治局土名译音〉案卷》:“区内有平坝河,由紫溪流入新安,汇归老猛河,流绕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