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潘郡
唐天宝元年 (742) 改潘州置,治所在茂名县 (今广东高州市)。辖境相当今广东高州、茂名、电白、吴川等市县地。乾元元年 (758) 复为潘州。
唐天宝元年(742年)改潘州置,治茂名县(今广东高州市)。辖境同潘州。乾元元年(758年)复为潘州。
唐天宝元年 (742) 改潘州置,治所在茂名县 (今广东高州市)。辖境相当今广东高州、茂名、电白、吴川等市县地。乾元元年 (758) 复为潘州。
唐天宝元年(742年)改潘州置,治茂名县(今广东高州市)。辖境同潘州。乾元元年(758年)复为潘州。
亦名西川、白马河。即今新疆拜城、新和、库车、沙雅等县境之渭干河。《水经·河水注》:北河“又东径龟兹国南,又东,左合龟兹川”。
在今安徽萧县西北五十里。《方舆纪要》卷29萧县: 英州泊,“ 《志》 云: 其地有城址,中多水,相传昔置州于此。又西北五里为黑沙废县,即故英州附郭县也。元末,其地为水所圮,遂成平陆。今俗呼为雁门泊”。
①隋开皇十八年 (598) 改平兴县置,为沙州治。治所即今四川青川县东北沙州镇 (白水街)。《元和志》 卷22景谷县: “因县北景谷为名。” 大业初属义城郡。唐武德初属利州,四年 (621) 为沙州治
即鄂岭坂。在今河南登封市东南三十里。《资治通鉴》: 南朝梁中大通元年 (529),魏分兵镇荥阳、虎牢,使 “侍中尔朱世承镇崿岅”。
元代西藏地名。《元史·百官志三·宣政院》 载: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有“亦思马儿甘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二员”。其治所在今西藏昌都地区芒康县境。
又作索喀、索卡、索克、硕喀、雪卡宗。治所即今西藏工布江达县东雪卡。“雪喀”,藏语意为白山咀或酸奶色山咀。原西藏噶厦地方政府设,治今西藏自治区工布江达县城东雪卡(雪喀)。1960年与三东宗及足木宗(觉木
在今天津市东南海河东岸。《方舆纪要》卷13静海县:大直沽“今天津卫东南十里即大直沽渡也。小直沽受群川之委流,大直沽又在其东南,地势平衍,群流涨溢,芒无涯涘,故有大直沽之名”。《元史·食货二》:“大都之
唐开成四年(839)析都金州之平原馆置,属安南都护府。治所即今越南高平省广渊县。唐末改为广源州。
即今台湾省台中县西北大甲镇。清为大甲堡,设巡司于此,属苗栗县。日本占领后,初设大甲区,属台中厅大甲支厅。1920年改设大甲街,属台中州大甲郡。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设大甲镇。
亦作虑真、女直、女质、朱里真。本源于唐代之靺鞨,五代时始称女真。分布于我国东北松花江、黑龙江中下游,东至于海。分生、熟女真两大部分。北宋末,生女真之完颜部阿骨打统一女真各部,建立金政权,灭辽之后又灭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