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共山
亦名大洪山。在今安徽祁门县北五十里。宋淳熙《新安志》卷4祁门县《山阜》:大共山“在县北五十里。高六十仞。与宁国府太平县分界”。《方舆纪要》卷28祁门县:大共山“大共水出焉。山下旧有大共镇,元置。今废”。
亦名大洪山。在今安徽祁门县北五十里。宋淳熙《新安志》卷4祁门县《山阜》:大共山“在县北五十里。高六十仞。与宁国府太平县分界”。《方舆纪要》卷28祁门县:大共山“大共水出焉。山下旧有大共镇,元置。今废”。
宋大理置,属善阐府。在今云南呈贡县治西部古城。元代置呈贡县。
明洪武五年 (1372) 改铜人大小江等处长官司置,属思南宣慰司。治所即今贵州铜仁市。万历二十六年 (1598) 改为铜仁县。明洪武初改铜人大小江等处军民长官司置,治今贵州省铜仁市。属思南宣慰司。辖境
即临沅山。在今广东曲江县北。《水经·清水注》: “林水出县东北洹山。王韶之 《始兴记》 曰:林水源里有石室。”
秦改启封邑置,治所在今河南开封县西南。西汉属河南郡。宋王复斋《钟鼎款识》有“汉启封镫”。《史记·高祖功臣侯年表》 有开封闵侯陶舍。开封即启封,乃避汉景帝刘启名讳追改。景帝时改名开封县。古县名。本战国魏
元置,属八番顺元宣慰司。治所在今贵州惠水县西南九里。明洪武六年 (1373) 改置洪番长官司。元至元中置,治今贵州省惠水县西南。属八番顺元蛮夷官。明洪武六年(1373年)改洪番长官司。
①即今青海乌兰县东南茶卡盐湖。《清史稿·地理志》 和硕特部西后旗:“盐池在青海西南,周百余里,产青盐。蒙古名达布逊淖尔。”②即今青海格尔木市北东达布逊湖。蒙古语意为“盐湖”。《清一统志·青海厄鲁特》:
唐永徽二年 (651) 置羁縻州,属茂州都督府。治所在今四川汶川县邛崃山附近地区。后废。
在今陕西紫阳县西南六十里。《清一统志·兴安府二》:七宝山砦“七峰连起,如连环然”。
唐置,属邛部县。在今四川越西县北。《元和志》 卷32邛部县: “清寇镇在县西北五十八里。”
在今福建南平市旧城西水门外。南宋嘉定五年(1212)建。元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