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市
1933年日本占领期间置,属高雄州。治所即今台湾屏东县。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仍设屏东市,为台湾省辖市。1950年改设屏东县。据 《清一统志·台湾府》: 半屏山 “在凤山县北七里。《通志》: 自台湾县大小冈山,迤逦而南,近附于县治者,为半屏山。形如画屏,故名”。屏东以在半屏山之东,故以为名。
(1)旧市名。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设市。在今台湾省东南部。1950年全省调整区划时撤销,改设屏东县。(2)市镇名。在台湾省屏东县西北部,西以高屏溪界高雄县。面积65.1平方千米。人口约21.5万。为屏东县治。原为西拉雅平埔人阿缑社地。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福建海澄人入垦,光绪十年(1884年)筑阿缑城。1920年改名屏东,因位高雄市半屏山以东得名。清属凤山县。1920年设屏东街,属高雄州。1933年升格为市,仍属高雄州。1945年光复后升为省辖市,1950年划属屏东县。地处高屏溪冲积平原,土地肥沃,气候温和。农业盛产稻、香蕉、甘蔗和西瓜。工业除制糖、制烟外,还有电子、电器、食品、乐器、木器等,建有屏东纸业工业区。设有农业、师范等专科学校和职业学校。为纵贯铁路终点和屏东铁路起点,1号省道过此,为3号、22号省道起点。有高屏铁路桥和高屏大桥与高雄县连接。西部建有机场。古迹有孔子庙、慈凤宫、东山寺及阿缑城遗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