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
1942年由平舟、六塘二县合并设置,属贵州省。治所即今贵州平塘县。取二县名各一字为名。
在贵州省南部,南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接壤。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面积 2825 平方千米。人口29.7万。辖10镇、9乡。县人民政府驻平湖镇。明洪武十六年(1383年)置平州六洞长官司,隶都匀府。清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裁长官司。乾隆三年(1738年)于大塘设大塘州判,隶定番州。1913年都匀县迁治平舟,改名平舟县;同时以原定番州大塘州判地改置大塘县,治今县西北之西关,均属黔中道。1920年直属贵州省。1936年大塘县治迁今县西南通州。1942年平舟、大塘二县合并,各取一字命名平塘县,先治通州,后迁平舟(今平湖镇)。1949年隶独山专区,1952年隶都匀专区。1956年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58年撤县,以曹渡河为界,东部划入独山县,西部划入罗甸县。1961年以原县地复置。地处黔南山地中部。东部六硐河、中部曹渡河和西部坝王河均自北向南注入红水河、濛江。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农产有稻、玉米、小麦、油菜籽、大豆,并产天麻等药材。矿产有水晶、陶土、大理石、硅石、煤。克度紫沙泥著名。有农机、水泥、陶瓷、食品加工、酿酒等厂。牙舟陶瓷制品、克度斗笠为传统名产。册独公路横穿,摆通、墨平公路分别在通州与平湖镇交会,90%乡镇可通汽车。名胜有救星石、甲茶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