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府
明洪武元年(1368)改广州路置,后属广东省。治所在南海、番禺二县(今广东广州市)。明郭子章《郡县释名》广东:广州府吴“分置广州以其土地之辟也”。辖境相当今广东东至龙门、增城、东莞、宝安、深圳, 北至佛冈、清远、连州,西至连山、三水、高鹤、台山,南至海。清乾隆十一年(1746)移两广总督治此。辖境西北不包括今连州、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阳山县。1912年废。
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广州路置,治南海、番禺二县(今广东广州市)。属广东布政使司。辖境东至今广东省龙门、增城、东莞、深圳,北至连州、连山、阳山,西至江门、佛山、台山,南至海。1912年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