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
①北魏延兴四年 (474) 置,属定阳郡。治所在今山西乡宁县西。北周属中阳郡。隋属文城郡。唐属慈州。五代唐改为乡宁县。
②隋开皇十六年 (596) 置,属冀州。治所在今河北武邑县东北。大业初废。唐武德四年 (621) 复置,仍属冀州,贞观初废。
③元末明玉珍置,治所即今即荣昌县。明属重庆府,洪武六年 (1373) 改为荣昌县。
④1933年析顺宁、保山两县地置,直属云南省。治所即今云南昌宁县。民国 《云南省民政厅 〈关于更改县名及设治局之名译音〉 案卷》: “查保山即旧日之永昌,顺宁即旧日之顺宁。永昌、顺宁均系原有之府名,应各取第二字为昌宁县。以昌字为首,宁字为次,颇符合永昌、顺宁两府土地联合设县之义,即以昌宁两字意义的解释,亦复安祥吉庆,且与全国县名不雷同。”
(1)古县名。北魏孝文帝延兴四年(474年)析太平县置,治今山西省乡宁县西。属南汾州。隋属耿州。唐先后属汾州、南汾州、慈州。五代唐改名乡宁县。(2)今县名。在云南省西部,县境大部在澜沧江西侧。属保山市。面积 3887 平方千米。人口34万。辖6镇、8乡(含1傣族乡、1彝族乡、1彝族苗族乡)。县人民政府驻右甸镇。唐南诏属永昌节度。宋大理置广夷州、细赕、枯柯赕地。元废广夷州,分属顺宁府、镇康路和永昌府。明永乐元年(1403年)置湾甸州,治今县西湾甸;宣德五年(1430年)置广邑州,治今县西广益,正统元年(1436年)迁今右甸镇皆直隶布政司。万历三十年(1602年)设右甸土守御千户所。清裁广邑州入顺宁府,湾甸州属永昌府。辛亥革命后废湾甸州入保山县。1935年由保山县(旧属永昌府)、顺宁县(原顺宁府)析置昌宁县,治今址,从原所属二府各取一字得名。1950年属保山专区,1956年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1963年复属保山专区。1970年属保山地区,2000年属保山市。地处横断山地南段北缘,为中山宽谷相间地貌。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农产以玉米、稻、小麦为主,并产豆类、马铃薯、花生、烤烟、桐麻、苎麻等。为省茶叶、甘蔗、猪、牛主产县之一。紫胶、核桃产量在全省居重要地位。特产绣球菌、鸡、冬谷米、紫米。工业有制茶、制糖、粮油加工、食品、汽酒、造纸、采煤、水泥等。畜牧业较为发达。保云、昌永公路在县境交会。名胜古迹有龙潭寺、鸡飞温泉、小桥温泉、文笔塔、卡斯龙潭公园、德斯里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