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镇
清置,属木兰县。在今黑龙江省木兰县北。《清史稿·地理志》 木兰县:“北木兰镇巡检协领驻。”
(1)在黑龙江省木兰县东南部、松花江北岸。县人民政府驻地。面积32.5平方千米。人口4.5万。镇人民政府驻木兰,人口3.5万。以境内有木兰达河得名。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置县,为县治。1946年设街市区,1950年改第一区。1955年改木兰镇,1958年改公社,1980年复镇。白杨木河在此注入松花江。为县蔬菜的主产区。有机械制造、电子、印刷、皮革、木材加工等厂,柳条编织品有名。有公路通巴彦、通河及县内各地,松花江设有码头。(2)在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东南部。面积34.5平方千米。人口3.5万。镇人民政府驻木兰场,人口1.1万。因境内有古木兰寺遗址而得名。1951年为华阳县同兴乡。1954年划归新都县。1958年改为木兰公社。1982年改乡。2001年建镇。四川省电缆厂软线分厂、成都市页岩砖厂、成都市新木通风净化设备公司等驻此。成渝铁路、成达铁路、宝成复线,泰龙公路、成绵高速公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及三木公路等经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