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置,属环州。在今甘肃环县西北一百二十里。金属通远县。元废。
在今山东汶上县南三十五里运河东岸,跨济宁市及汶上、嘉祥二县地。《清一统志· 兖州府一》: 蜀山湖 “以湖中有蜀山,故名”。
即今安徽长丰县南双墩镇。清光绪《续修庐州府志》卷3:双墩集“(距城)三十里”。
五代南唐保大十年(952)置,属虔州。治所即今江西龙南县。北宋宣和三年(1121)改名虔南县。南宋绍兴二十三年(1153)复名龙南县,属赣州。元至元二十四年(1287)并入信丰县,至大三年(1310)
在今河北涞水县西北,流径紫石口。为拒马河支流。《水经· 巨马水注》: 紫石溪水 “又径圣人城东,又东南,右会檐车水。水出檐车硎,东南流径圣人城南,南流注紫石水。又南注于涞水”。
元代合普日、思摩二部置,属元江路。治所即今云南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明初废。元初改步日部置,治今云南省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属因远罗必甸司。明初废。
唐贞观元年(627)置,为全国十道之一。因在长江之南,故名。辖境相当今浙江、福建、江西、湖南等省及江苏、安徽长江以南,湖北、四川长江以南一部分和贵州东北部地区。开元二十一年(733)分为江南东道、江南
又名砀水。在今安徽砀山县南。《水经·获水注》: “ (砀) 陂中有香城,城在四水之中,承诸陂散流,为零水、瀼水、清水也,积而成潭,谓之砀水。” 《清一统志·徐州府一》: 砀水 “在砀山县南。亦名谷水”
明嘉靖二十年 (1541) 置,属绥宁县。即今湖南绥宁县东蓝溪村。
①南朝梁置,属晋州。治所即今安徽宿松县。隋开皇三年 (583) 改高塘县。②南朝梁置,属谯州。治所在高塘县 (今安徽来安县东北半塔镇)。辖境相当今安徽来安县地。北周时废。南朝梁置,治高塘县(今安徽宿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