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镇
1949年当地解放后由交河县泊头地区析置,治泊头 (今河北泊头市)。1953年撤销,改设泊头市。
(1)旧镇名。1949年由交河县泊头地区析置(县级),治泊头(今河北泊头市)。1953年撤销,设立泊头市。(2)今镇名。在河北省泊头市东部。面积67平方千米。人口5万。镇人民政府驻堤口王,人口 1800。 明永乐年间,王氏由山西洪洞县迁此立村,因村东有一大堤,故名。1996年双狮赵乡、堤口王乡、刘庄回族乡合并建泊镇。产小麦、玉米、棉花。有印刷、铸造、机修、制砖、五金、帆布等厂。京沪铁路、京沪高速公路、104国道、泊富公路经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