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县
秦始皇三十三年 (前214) 统一南越后置,为南海郡治。治所即今广东广州市。《水经·泿水注》: “姚文式问云,何以为番禺? 答曰: 南海郡昔治在今州城中,与番禺县连接,今入城东南偏,有水坈陵,城倚其上,闻此县人名之为番山。县名番禺,倘谓番山之禺也。” 而 《初学记》 卷8引《南越志》 称: “番禺县有番、禺二山,因以为名。”此皆附会之辞。据 《山海经·海内南经》 载: “桂林八树,在番禺东。” 郭璞云: “今番禺。” 《续汉书·郡国志》 注引 《山海经》 作 “贲禺”。《文选 · 游天台山赋》 注引作 “贲隅”。《水经·泿水注》: “泿水东别径番禺,《山海经》 谓之贲禺者也。” 可知贲禺、贲隅或番禺应是古越语译音的不同写法。或释为盐村。秦末赵佗割据岭南,自立为南越王都此。东汉建安十五年 (210) 为交州治所。三国吴为广州治所。隋开皇十年 (590) 废。唐初复置,与南海县同为广州治。北宋开宝五年 (972) 废入南海县。皇祐三年 (1051) 复置,仍为广州治。元与南海县同为广州路治。明、清为广州府治。民国初为广东粤海道治。1920年直属广东省。1921年于番禺县置市政厅,1925年置广州市。1933年移治今番禺市东北新造镇。1945年移今番禺市 (市桥镇)。1992年改设番禺市。
(番pān) 古旧县名。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置,治今广东省广州市。秦末龙川县令赵佗割据岭南,自立为南越王都此。秦、汉至南朝为南海郡治。隋并入南海县。武周长安三年(703年)复置,为广州都督府及岭南道治。五代为南汉兴王府治。宋为广州南海郡,并广南东路治。元为广州路治。明、清与南海县同治一城,并为广州府和广东布政使治。1912年裁府留县。1933年迁新造,1945年迁治市桥镇(番禺区治)。1959年撤销,1960年复置。1992年撤销,改设番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