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东垣县
东晋义熙十二年(416)置,属河南郡。治所约在今河南新安县。北魏泰常八年(423)废。
东晋义熙十二年(416)置,属河南郡。治所约在今河南新安县。北魏泰常八年(423)废。
清科布多参赞大臣管部之一,统于乌里雅苏台定边左副将军。乾隆三十六年 (1771),其台吉舍稜与从子沙喇扣肯率部随渥巴钖汗从额济勒(今俄罗斯伏尔加河) 东归投附清朝,皆授札萨克,分编二旗,设一盟,称青塞
明置,属永昌卫。在今甘肃永昌县西二十里焦家庄乡。《清一统志·凉州府二》:水磨川堡“明置关并驿于此。为大黄山部落货马市酒之场”。
元贞元元年 (1295) 升浮梁县置,属饶州路。治所即今江西浮梁县。明洪武初复降为县。元元贞元年(1295年)升浮梁县置,治今江西省浮梁县。属饶州路。辖境相当今江西省景德镇市和浮梁县。明洪武初降为县。
在今湖南蓝山县北四十里。岩洞甚胜。《舆地纪胜》 卷61桂阳军: 蓝岭 “在平阳,跨蓝山县界,故曰蓝岭”。
①金初升曷董馆置,属云内州。治所当在今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东境。皇统元年 (1141) 复废为曷董馆。②1944年升裕民设治局置,属新疆省。治所在察汗托海 (今新疆裕民县西)。1959年迁治哈拉布拉(今裕
亦作吴老八桥。在今黑龙江省巴彦县西北。民国《呼兰府志》卷1:巴彦州北“吴老八桥屯……距(州)一百三十里”。
即今江西萍乡市西南六十五里草市。明置巡司于此。(1)在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东北部,邻吉林省。面积152.5平方千米。人口1.5万。满族占53%。镇人民政府驻草市,人口 1930。清时因卖草集市得名。1
春秋戎邑。在今河南偃师市西南,伊水东。《左传》:僖公十一年(649)夏,“扬拒、泉、皋、伊、雒之戎同伐京师”。杜注:“扬、拒、泉、皋皆戎邑,及诸杂戎居伊水、雒水之间者。”江苏省扬州市简称。
即今天津市宁河县治。《清一统志·顺天府四》:芦台镇“即芦台军。元至元十九年立芦台盐使司。明亦设芦台场,置巡司。本朝初裁巡司,后复设”。清又于此设总兵驻防。芦台镇为芦盐汇萃之地,商业发达,交通便利,民国
①即首阳山。在今山西永济市西南蒲州老城南。《左传》: 宣公二年 (前607),“初,宣子田于首山,舍于翳桑。”②一名手山。又名驻跸山。在今辽宁辽阳市西南十五里。《三国志·魏书 ·公孙渊传》: 景初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