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
即内蒙古伊克昭盟鄂尔多斯右翼中旗。旧属绥远省,1949年迁驻乌兰哈拉嘎苏镇 (简称乌兰镇)。1954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蒙古语意为 “营” 或 “部”,是元、明两代蒙古 “万户”下设行政建制的名称,即 “千户”。
在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黄河东岸。属鄂尔多斯市。面积2.15万平方千米。人口9.1万。有蒙古、汉、回、满等民族,其中蒙古占22%。辖2镇、7苏木、6乡。旗人民政府驻乌兰镇。鄂托克,蒙古语意为“营盘”,为明代鄂尔多斯(万户)之鄂托克(千户)游牧地,后演变为旗名。明天顺年间蒙古族入牧,正德年后属鄂尔多斯万户。清顺治六年(1649年)以扣克特、锦巴固沁、乌拉特、唐古特等部为主,划为鄂尔多斯右翼中旗,俗称鄂托克旗。扎萨克初驻锡拉布里多淖尔,属伊克昭盟。民国时沿用清制,实行蒙、汉分治。1930年沿黄河东岸地设沃野设治局,属绥远省。1941年废,与杭锦旗垦区合置陶力民办事处。1950年撤销办事处,成立鄂托克旗,旗治乌兰镇,属伊克昭盟。1954年绥远省撤销,并入内蒙古自治区。1955年析旗地置盟属桌子山矿区办事处。1958年撤销,改置桌子山矿区,复归鄂托克旗。1958年置海勃湾市,1959年复属伊克昭盟。1976年海勃湾市划入乌海市。1980年析南部分置鄂托克前旗。2001年改属鄂尔多斯市。地处鄂尔多斯高原西部,毛乌素沙漠西北部。属中温带干旱气候。经济以畜牧业为主,产牛、马、绵羊、山羊、骆驼。良种有阿尔巴斯山羊。农产小麦、玉米、糜黍、豆类、向日葵、马铃薯等。矿产有煤、石灰石、石英、石膏、耐火黏土等,东南部湖泊产碱、盐、芒硝等。工业以采煤、碱、盐为主,并有建材、皮毛加工、民族用品、农牧机修理、电力、制碱等。109国道、乌达、乌敖公路经此。古迹有百眼窑、百眼井、烽火台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