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
1937年析锦县置,属辽宁省。治所在锦县 (今锦州市)。《明一统志》 卷25辽东都司 《山川》: 锦川 “在锦州城西,一曰锦水,州以此名”。清乾隆 《钦定盛京通志》 卷26: “小凌河又名锦川。”此河从西北绕城西而南,复折而北,经城之东、又转南流,回旋如锦,故名。有辽沈战役纪念碑及纪念馆。
在辽宁省西部,南临渤海辽东湾。面积1.01万平方千米(市辖区535.7平方千米)。人口307.4万(市辖区86.6万)。辖凌河、古塔、太和3区和黑山、义县2县,代管凌海、北宁2县级市。市人民政府驻古塔区。“锦州”一名始于辽代。西汉置徒河县,即今市,属辽西郡。三国魏废。西晋慕容廆复置。北魏太平真君八年(447年)废。辽始建锦州,属中京道。金改属北京路。元代属大宁路。明洪武初废锦州,二十四年(1391年)于此置广宁中屯卫,后徙置广宁左屯卫,属辽东都指挥使司。清康熙三年(1664年)改设锦县,属广宁府;次年徙广宁府治锦县,改名锦州府。1913年废府为锦县。1914年属奉天省辽沈道,1929年属辽宁省。1937年由锦县析置锦州市(县级)。《明一统志》:锦川“在锦州城西,一曰锦水,州以此名”。《钦定盛京通志》:“按锦川,即小凌河。此河从西北绕城西而南,复折而北,经城之东,又转南流,回旋如锦,故名。”1945年置辽西专署和锦州市人民政府。1946年至1948年为国民党军队占领,属辽宁省。1949年属辽西省,省直辖。1954年属辽宁省,为省辖市(地级)。1958年锦州专区撤销,所辖锦西、兴城、绥中、锦县、北镇、黑山、义县七县划入。1965年所辖锦西等七县又归锦州专区,1968年锦州专区撤销复原。1985年锦西县改市,1986年兴城县改市。1989年北镇县改北镇满族自治县;锦西市升地级市,兴城市、绥中县划出。1993年锦县改凌海市,1995年北镇满族自治县改北宁市。地处辽西丘陵与辽河平原过渡区。境内较大河流有绕阳河、大凌河、小凌河、女儿河等。矿产有煤、膨润土、花岗石、石灰石、金、银等。属中温带湿润气候。市郊农产高粱、玉米、大豆、棉花等。工业有石油、化工、机械、电子、纺织、船舶修造等,是新兴工业城市。铁路以京哈线为主,连接锦承、大郑、新主、新义、南票等线。有102、305国道和阜锦、鞍羊等公路经此。名胜古迹有广济寺、大笔架山和北宁医巫闾山、北镇庙、崇兴寺双塔、义县奉国寺、万佛堂石窟等。纪念地有辽沈战役烈士陵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