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岭镇
即今辽宁绥中县西南高岭镇。明置驿于此。《方舆纪要》 卷37广宁前屯卫 “沙河驿” 条下: “高岭驿在卫西南三十五里。西入山海关之道也。”
(1)在北京市密云县东北部、潮河北侧。面积124平方千米。人口2.4万。镇人民政府驻高岭,人口1400。镇区明代成村,清末遭洪灾,迁居山麓高地,故名。1959年由火箭公社改高岭公社。1983年改乡,1995年置镇。产小麦、玉米、谷子、高粱及苹果、板栗、梨等。有制砖、农机修理等厂及墨玉矿。京通铁路和101国道经东西两侧。(2)在辽宁省绥中县南部。面积134.3平方千米。人口2.6万。镇人民政府驻高岭,人口130。1961年设乡,后改公社。1983年设乡,1984年改镇。主产高粱、玉米等。有灯具、纸箱、冷冻等厂。京哈铁路、102国道经此。(3)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县中南部。面积205平方千米。人口6.0万,92%为壮族。镇人民政府驻高岭街,人口4500。因处澄江西岸七十二岭中最高岭上,故名。1950年为都安县三区。1958年设高兴公社,1959年改高岭公社。1962年改区,1968年复公社,1984年改乡,1990年置镇。产稻、玉米、甘蔗、木薯、芭蕉芋等。有被服、沙纸、五金综合、铁具、木具加工等厂。县中部较大农贸集市。210国道经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