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催驱司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掌催促京城诸司库务文帐,京畿仓场库务月帐凭由送勾,及三部支讫内外俸禄之事,由判开拆司官兼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
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掌催督京城与京畿仓、场、库、务等文帐、凭由上缴审核等事。判司官由判开拆司官兼任。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掌催促京城诸司库务文帐,京畿仓场库务月帐凭由送勾,及三部支讫内外俸禄之事,由判开拆司官兼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
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掌催督京城与京畿仓、场、库、务等文帐、凭由上缴审核等事。判司官由判开拆司官兼任。
见“大兵农司”。
官名。亦称“膳上侍卫”。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饭上人”之加衔。
官场用语。即臣下用上奏表章的形式表示自己与皇帝意见的不同。《晋书·卫瓘传》: “武帝敕瓘第四子宣尚繁昌公主。瓘自以诸生之胄,婚对素微,抗表固辞,不许。”
选举制度。宋朝贡举考试方式之一。亦称胄试。即有关官员子弟、亲戚、门客,为避嫌,牒送别处考试。真宗景德二年(1005),始命文、武升朝官嫡亲送国子学附试。其后,逐形成制度,知州、通判门客、本治所同宗或异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朝官充任,为馆阁职事之一,掌有关编校书籍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
文勋官名。明置,以授正二品文官再考称职者。勋官名。明置,为文勋第三阶,秩正二品。
参见“右詹事”。
官名。东汉献帝时所置四中郎将之一,帅师征伐。魏晋南北朝沿之,或镇守某地。魏、西晋多兼凉州刺史,东晋、南朝多兼豫州刺史,镇历阳,或持节都督司、豫、冀、并等州军事,银印青绶。南朝宋、齐多以宗室诸王任之。梁
官名。“大舟”即“太舟”。详见“太舟”条。
官名。北魏末高欢置为侍卫近职。《北齐书·张保洛传》:“及高祖起义,保洛为帐内,从破尔朱兆于广阿。寻迁右将军、中散大夫,仍以帐内从高祖围邺城”,“以帐内从高祖出山东,有麴珍、段琛、牒舍乐、尉摽、乞伏贵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