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丞
官名。西汉员八人,协助上林令管理上林苑。东汉以来改置上林苑丞。南朝梁复旧名,员一人,流外三品蕴位。唐朝员四人,从八品下,为司农寺上林署次官。宋朝省,金朝复置,世宗大定七年(1167)增为二员,从七品。一人分司南京,以勾判兼任。大安三年 (1211) 省一员。参见 “上林令”、“上林署”。
官名,汉置。西汉水衡都尉属官有上林令丞,丞为令之副。共八丞,分掌上林苑中的禽兽喂养、宫馆管理、禁卫治安等。东汉废水衡都尉,上林属少府,置令、丞、尉各一人,丞佐令掌苑中禽兽、主苑中居民。后世时置时废,有的只置令,如南朝梁,有的只置丞,如北齐。隋唐置上林署,有令丞,掌苑中林果蔬菜等,供朝会、祭祀、尚食用;兼掌藏冰。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后汉书·百官三·少府》、《历代职官表·内务府·奉宸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