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五旗
清代军队名。见“上三旗”。
清代军队名。见“上三旗”。
官名。清与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无定员定职,在印务梅伦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务。
即“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军法司”。
官名。西魏、北周时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属官,即“右中侍上士”,隋朝修史避讳改。详见“中侍上士”。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点检侍卫亲军马步司长官。
吏名。宋朝客省、閤门司置,转勒留官后,理七选,许出官为县主簿、县尉。流外官名。宋置于客省、閤门,承长官之命,办理各种事务。
少皞的另一称号,见“少皞”。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六部书之一,前期为燕、豫二王府属官,员额各一人,衔前分别冠“燕第”、“豫第”二字,官阶为职同总制。后期为六爵属官,员额一人。参见“六部书”。
满语官名。汉名为给使翼长、翼长。清初,八旗分两翼,每翼各设一员。正五品。掌管一翼承差人役事宜。例由他库尔使壮尼大补授。
官名。南宋实录院置,以秘书省官或他官兼任,掌修实录。参见“实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