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士
①爵名。周朝官制士一级爵位的最低等。《礼记·主制》: “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禄足以代其耕也。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下大夫倍上士,卿四大夫禄。”②新莽官秩名。《汉书·王莽传》始建国元年(后9): “更名秩百石曰庶士,三百石曰下士。”③官称。西魏、北周置。天官、地官等六府及下属诸司皆置,多为佐贰官。依职掌不同,各冠以所属官署之名,如“典庖下士”、“宫门下士”等。正一命。详见各条。④清末新建陆军中之低级官员。可充任陆军部及所属各司处之“录事”,从九品。宣统元年(1909),修正陆军官制,其马、步、炮、工、辎、警察各队及军需、军医、测绘、军乐等部门皆设此职。
官名,周天子和诸侯都置,士又分上中下三级,位在大夫下,府上。大夫为世族,不在选举之内;士为乡兴贤能,由选举产生。《周礼·天官·冢宰》:“乃立天官冢宰,使帅其属,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国。治官之属,大宰卿一人,小宰中大夫二人,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又)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王莽时指三百石俸的官员。《汉书·王莽传中》:“更名秩百石曰庶士,三百石曰下士,四百石曰中士,五百石曰命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