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官名。西汉于北假(今内蒙河套以北、阴山以南夹山带河地区)置,主该地屯田事宜。②东汉末及三国魏时,作为典农中郎将、典农校尉、典农都尉等管理屯田事务官员的泛称。即农官,掌农事、粮税等。汉代桓宽《盐铁论
官名。北周置,正六命, 掌宿卫军事, 府属不详。《北周六典》认为左右司武上大夫可能是夏官府左右武伯中大夫的改名,其官名改易当在建德之初,《周书》记传中,建德以前无称司武大夫者,建德以后亦无称武伯大夫者
官名。清朝督理河东河道之最高长官。雍正七年(1729)改原副总河设,一人。驻济宁。总督河南、山东河道,掌理黄河南下,汶水分流,运河蓄泄及支河湖港疏浚、堤防之事。九年(1731)设东河副总河一人佐之。十
官名。东汉长乐宫宦官。《后汉书·宦官列传·曹节传》: “共矫诏以长乐食监王甫为黄门令,将兵诛武、蕃等”。官名,汉置,掌监长乐宫太后膳食,宦者。《后汉书·宦者列传·曹节》:“中黄门王尊,长乐谒者腾是等十
兼理司法机关。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五月一日公布的《县司法公署组织章程》的规定,凡未设地方审判厅的各县,应在县知事公署内附设司法公署;如情况特殊不能设立者,经高等审判厅呈准司法部
官名。清置,员额一人,为理藩院的佐官。见“理藩院”。
官库名。唐置,见“丰德库使”。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属官,佐布宪中大夫、布宪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为布宪司次官。宣帝即位,复置六府
官署名。北宋太祖讨平诸国,尽收其府藏运至京师,贮之别府,称封桩库。每年财政盈余,皆入此库,以备非常之用。后改左藏库,又改内藏库。南宋,左藏分置封桩上库、封桩下库,掌封桩钱物。官库名。宋太祖平五代诸国,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宫伯都上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