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均官
官名,新莽置。省称均官。设于长安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五都,称长安东西市令及五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主要是平准物价,实际是以此巧取豪夺。新莽败亡后即废。
官名,也省称均官。西汉末年王莽置,掌平准物价等。《汉书·食货志下》:“遂于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邯郸、临甾、宛、成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皆置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王莽败,即废。
官名,新莽置。省称均官。设于长安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五都,称长安东西市令及五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主要是平准物价,实际是以此巧取豪夺。新莽败亡后即废。
官名,也省称均官。西汉末年王莽置,掌平准物价等。《汉书·食货志下》:“遂于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邯郸、临甾、宛、成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皆置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王莽败,即废。
官名。隋朝始置,为太子左卫率副贰,二员,从四品上。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左侍副率。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复名左卫副率,为太子左卫率府次官,二员,从四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左典戎卫副率,
①官名合称。东汉、唐朝、辽朝等以称太尉、司空、司徒三公,唐朝又为太子内官司闺、司则、司馔合称。②官署名合称。唐朝为御史台、中书省、门下省合称,侍御史、中书舍人、给事中更直朝堂谓三司理事; 又为刑部、御
北朝对代表国家出使到其他政权的首席使臣之称。一般冠以使命名号,如聘梁使主、聘周使主、哒使主等。 其助手称使副。
官 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太禧宗禋院。武宗至大元年(1308),建南镇国寺 (即大掌思福元寺),立规运提点所。二年,改为规运都总管府。三年,升为隆禧院。文宗天历元年(1328),罢会福、殊祥二院,
苑囿名。清置,属奉宸苑。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苑丞七人,苑副十三人,笔帖式五人,掌征收南苑的地赋并管理行宫、寺庙等。此外设总尉一人,防御八人,骁骑校二人,辖门军、马甲等,掌南苑
官名,也写作“幂人”。职掌保管食物的官员。《周礼·天官·冪人》:“冪人掌共巾冪。”遮盖食物的巾叫冪,用巾覆盖食物也叫冪。”
官名,西汉末年隗嚣派马援到蜀刺探公孙述军情时,公孙述想留马援,欲授马援封侯大将军。马援未受。见《后汉书·马援传》。
参见“二千石郎”。
官名。唐朝武则天永昌元年(689)置,员一人,从六品。中宗神龙元年 (705) 省,二年又置。协助郎中处理都司政务。北宋前期,用为文臣寄禄官,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复为职事官,
官署名。清初内府机构之一。太宗时曾设。顺治十一年 (1654) 复设。掌理审拟上三旗之刑狱案件。下设左、右协理各一人佐之。十二年改设尚方院。官署名。尚方在汉代是掌御用刀剑及宫中玩好器物造作的机构。清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