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市政公所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布的《京都市政公所暂行编制》的规定,京都市政公所掌办京都市政建设事宜,暂由内务总长兼任督办(其正式衔称是“督办京都市政事宜”),副职有坐办一人。公所内部分设四处:第一处掌办总务,第二处掌办交通、卫生、市产、市营业,第三处掌办修建,第四处掌办工程。各处设处长、副处一长各一人,事务员至多四十人,技师若干人。所辖机关有工巡捐局、传染病医院、工商业改进会,各公园事务处及工程队、材料厂等。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布的《京都市政公所暂行编制》的规定,京都市政公所掌办京都市政建设事宜,暂由内务总长兼任督办(其正式衔称是“督办京都市政事宜”),副职有坐办一人。公所内部分设四处:第一处掌办总务,第二处掌办交通、卫生、市产、市营业,第三处掌办修建,第四处掌办工程。各处设处长、副处一长各一人,事务员至多四十人,技师若干人。所辖机关有工巡捐局、传染病医院、工商业改进会,各公园事务处及工程队、材料厂等。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九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杂号将军名,东汉末三国初置,掌征伐。南朝宋、北魏、隋初皆置,但品位比以前低,为九品。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掌管茶叶、牛羊、糌粑等杂事。民国时期沿置。
清朝宫中奏事处、敬事房对值班官员之通称。
官名。春秋晋置。掌祭祀山川神祗之官。《左传·昭公十七年》: “使祭史先用牲于雒。”官名。春秋时晋国设置,掌管祭祀之事。《左传·昭公十七年》:“晋荀吴帅师涉自棘津,使祭史先用性于雒。”
①泛指武官。赵升《朝野类要》卷二:“麤官,武臣及军官之自谦,或以为讥。”②节度使别称。孙光宪《北梦琐言》卷四: “薛能以文章自负,累出戎镇,尝郁郁叹息,其诗云: ‘麤官乞与真抛却,赖有诗名合得偿。’盖
官名。为知枢密院事的简称。宋置,详“知院”条。
官署名。宋朝置,隶太仆寺,掌乘舆、法物,供大驾、法驾、小驾所用辇辂,并奉引属车,辨车辂、法物之名数及陈列先后之序。官署名。宋置,属太仆寺,掌皇帝乘舆、法物,安排大驾、法驾、小驾所需各种车辆及奉引属车,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十月二十八日,第二次直奉战争中冯玉祥回师北京,派鹿锺麟为京畿警卫总司令。十一月三日,由摄政内阁任命;次日裁撤原设的京畿卫戍总司令。次年八月二十四日公布《
官署名。①清末海军部军医司所属二科之一。宣统元年(1909)设于筹办海军事务处医务司。二年,改属军医司。同年,随司併入海军部。掌海军之卫生防疫,承办医疗材料的制造购备,经管海军医院及医务人员的使用和考
参见“太仆丞”。官名。为太仆寺卿的佐官,其地位仅次于丞,掌衙署内部事务。见“太仆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