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监
官名。隋、唐置,属司农寺·主各地漕转仓粟。唐朝各仓置员一人,正七品下; 丞二人,从八品上; 另有录事、典事等。宋朝在京及诸州仓均设监官,掌收储出纳之事。
官名。管粮仓的官,唐朝太原永丰仓和龙门等仓,每仓设监一人、丞二人。参看《唐六典》。
官名。隋、唐置,属司农寺·主各地漕转仓粟。唐朝各仓置员一人,正七品下; 丞二人,从八品上; 另有录事、典事等。宋朝在京及诸州仓均设监官,掌收储出纳之事。
官名。管粮仓的官,唐朝太原永丰仓和龙门等仓,每仓设监一人、丞二人。参看《唐六典》。
官名。清末置,为税务处内部分设各股的主官,北洋政府时期改称股长。
官名。①战国秦置,为执掌法律条文官吏。《商君书·定分》: “遇民不修法,则问法官。法官即以法之罪告之。民即以法官之言正告之吏。吏知其如此,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又不敢犯法。”后用以称法司之官。②明朝道
官署名。元朝宣政院派出机构,掌佛教寺院、僧侣。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立于杭州,后罢。仁宗延祐五年(1318)又立于杭州,设官八员,文宗天历元年(1328)罢。顺帝元统二年(1334),复立于杭州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置,以局长为主官,局内分设枪炮、材具二科。北洋政府时期改称“军械司”,参见该条。
官名。清末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一人,从四品,简任。掌领本厅审判事宜,并监督所属各官。
官名。隋文帝开皇十六年(596)内侍省置二十员,以承门阁。以宦官充任。
官名。北宋陪都应天府属官,或以京朝官签书判官之事,掌助理本府公事。
官制用语。北宋初年,命武臣遥领未统一地区州府防御使、团练使、刺史,号称遥郡。后用为武臣叙迁阶官,皇城使转遥郡刺史,遥郡刺史转遥郡团练使,遥郡团练使转遥郡防御使,遥郡防御使转防御使。领遥郡者仍带原有阶官
官署名。与太子家令寺、太子仆寺并号东宫三寺。北齐始置,属詹事府。设令、丞为长贰,主管东宫周卫禁防、漏刻钟鼓,领中盾署。隋朝罢詹事,三寺仍置。率更寺设令、丞、录事各一员,掌伎乐漏刻等庶务,不领署。唐朝沿
①汉朝对散郎之称呼。汉之郎官,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掌宫殿门户,出充车骑。没有固定职务的散郎称外郎。《汉书· 惠帝纪》: “赐民爵一级,中郎、郎中满六岁爵三级,四岁二级。外郎满六岁二级”,“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