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部曹
见“仓部”。
见“仓部”。
官名。金置,《金史·河渠志》载: “泰和六年(公元1206年)尚书省以凡漕河所经之地州府官衔内皆带提控漕河事;县官则带管勾漕河事。俾催检纲运,营护堤岸。为府三,……州十二,……县三十三”。
见“三京留司御史台”。
汉制,部刺史以六条察郡国二千石之官,岁终奏报朝廷。所察六条的内容,据《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注引《汉官典职仪》为:“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 遵承典制, 倍公
武官名,三国魏置,掌征伐。《三国志·魏书·郭淮传》:“文帝即王位,赐爵关内侯,转为镇西长史。”
即“小宗师上士”。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卜下大夫梦占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北齐司农寺上林部长官,属钩盾署。
① 宋朝枢密院之别称。② 清朝军机处之别称。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七班,普通六年(525) 刊正将军名号后罢。
官名,汉置,为县属吏,掌神庙祭祀之事。汉朝廷置庙令,郡国置监庙掾,县置庙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