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吏
官名,汉置。1、将帅府置此官,掌参谋应对等事。
2、郡县的属吏,其职为长官所使。
3、守陵庙之官,掌年节四时的祭祀;位低于陵令。《后汉书·四王三侯列传》:“十八年,立考侯、康侯庙,比园陵,置啬夫。诏零陵郡奉祠节侯、戴侯庙,以四时及腊岁五祠焉。置啬夫、佐吏各一人。”
官名,汉置。1、将帅府置此官,掌参谋应对等事。
2、郡县的属吏,其职为长官所使。
3、守陵庙之官,掌年节四时的祭祀;位低于陵令。《后汉书·四王三侯列传》:“十八年,立考侯、康侯庙,比园陵,置啬夫。诏零陵郡奉祠节侯、戴侯庙,以四时及腊岁五祠焉。置啬夫、佐吏各一人。”
官名。辽置,属北面诸厩官,掌御用马厩。其副职为尚厩副使。
官位与俸禄。《汉书·宣帝纪》“皆受官禄田宅财物”。官吏的俸禄,犹言官员们的“工资”。官禄即官俸。俸,也写作“奉”。参看“官俸”条。
见“十壮将军”。官名。南朝梁代有此将军,为十二班。见《隋书·百官上》。
汉代郡太守的别称。见《汉书·晁错传》。
东宫武官名。见“太子殿中将军”。
官名。北宋仁宗时,英宗为太子,曾任此职,为宗正寺长官,后不除人。
官名。北齐置,太子司藏署长官,从九品上。隋、唐沿置。隋正九品,唐从八品下。
县的等级之一。北魏始分县为大、中、小三级,北齐改称上、中、下,每级中又分上、中、下,共为九等。隋初除京县外,依北齐之制,分县为九等,开皇十九年(公元599年)起,惟分上、中、下三等。唐制以六千户以上为
官名。周朝置。《即簋铭》有之。《周礼》有“宫人”一职。掌理宫室扫除,侍奉周王沐浴等事务。《周礼·天官》:“宫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掌王之六寝之修,为其井匽,除其
官名。战国时中山国设置,裘锡奎《啬夫初探》说,近年来河北省文物管理处对平山县中山王墓进行发掘,出土的铜器铭文中有冶匀啬夫之名,“似是以冶铸为专职的官吏。”(见《云梦秦简研究》,1981年中华书局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