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义校尉
武散官名。金始置,秩正九品上。元沿置,升秩为正八品。
武散官名。金始置,秩正九品上。元沿置,升秩为正八品。
即“总知中丞司事”。
官名。唐朝亲王亲事府次官,置二员,从五品上。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子率更寺,掌巡逻禁卫。设令、丞为长贰。
官名。辽置,见“宿直司”。
僧官名。清制京师东西南北城设八处僧官,各城僧官均设协理一人,由祠祭清吏司给札。
即贪官,贪污受贿的官员。《后汉书·桓帝纪》:“赃吏子孙,不得察举。”
官名。清朝八旗步军营之属官。雍正四年(1726)设。掌分辖八旗步军。乾隆十九年(1754)改“步军副尉”。
官名。北魏置。《魏书·吐谷浑传》:(北魏孝文帝太和(477—499)中“拜伏连筹使持节、都督西垂诸军事、征西将军、领护西戎中郎将、西海郡开国公、吐谷浑王,麾旗章绶之饰皆备给之。”
门士即门卒,掌守门。《后汉书·郭符许列传》:“庾乘字世游,颍川鄢陵人也。少给事县廷为门士。”注:“(门)士即门卒。”北魏镇府僚属。《魏书·薛虎子传》记“文明太后临朝,出虎子为枋头镇将,……因小过黜为门
官名。明清道员之一。明景泰七年(1456)设,由广西按察司之分巡道兼管所属盐课司。其后山西、山东、浙江、福建、云南及延缓、固原等处,或由分巡道,兵备道兼管盐法,或由专设道员管理盐法。清朝沿设。凡不设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