傔人餐钱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正俸外的一项加给。自判三馆、秘书监、两制、两省官带修撰职者,五千; 直馆阁,校理,史馆检讨,校勘,三千; 直龙图阁,审刑院详议官,国子监书库官,五千; 京畿诸司库、务、仓、场监宫; 朝官自二千至五千,凡七等,京官自十五千至三千,凡八等; 诸司使副,閤门通事舍人,内殿承制、崇班,二十千至五千,凡九等; 閤门祗侯及三班使臣,十五千至三千,凡十等; 内侍,十七千至三千,凡九等; 寄班,八千至五千,凡三等。皆以月给。
宋代官俸的组成部分。宋仁宗嘉祜中增给百官俸禄,实行傔人餐钱之制,作为官员俸禄的一部分。凡宰执、宣徽使、三司使及正任刺史以上均给傔人衣粮。另有部分官员给傔人餐钱,按不同等级发给:自判三馆、秘书监、两制、两省带修撰五千;郎中以下带修撰者三千;直馆阁,校理,史馆检讨,校勘,各三千;直龙图阁,审刑院详议官,国子监书库官,五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