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北宋前期置,为三部勾院所属机构之一,上隶三司。参见“三部勾院”。
官名。监狱看守小吏。战国秦置。《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可(何)谓署人、更人? 耤(藉)牢有六署,囚道一署旞,所道旞者命曰署人,其他皆为更人”。
官署名。简称山东行院。元世祖至元九年(1272)由山东统军司改置,掌管山东诸军。设行枢密院副使、判官等职。至元十年,改为淮西等路行枢密院。顺帝至正十八年(1358)复置山东行院,掌山东诸军征讨、屯田等
官名。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 ),改大司乐中大夫置。仍属春官府,为乐部长官,下设小乐部下大夫、小乐部上士、小乐部中士以佐其职。掌音律,教授乐舞,管理各种伎乐的演奏。领乐师上士、乐胥中士、司歌中士、司
即“外察”。
见“十猛将军”。
官名。十六国南凉置。职掌不详。见《晋书·秃发傉檀载记》。
参见“开封府”。
官名。国民党政府总统府设置,员额若干人,由总统府聘任之。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平政院的长官。见“平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