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殿试
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省试合格待赴殿试举人,遇皇帝居丧,或其即位后第一次取士,则特准免殿试,直接诣殿参加唱名。南宋初,边远地区礼部正奏名举人难以赴试者,亦免殿试,赐同进士出身。
宋代科举考试中的一项规定。宋制,遇皇帝即位后第一次开科取士,或遇皇帝居丧,特准免予殿试,直接在殿前参加唱名仪式,以礼部试的等第为最后确立的等第,并依此拜谒授官。又南宋初,边远地区应礼部试的正奏名应试人因赴试不及者亦免予殿试而赐以同进士出身,此种情况当属战乱时期的特殊规定。
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省试合格待赴殿试举人,遇皇帝居丧,或其即位后第一次取士,则特准免殿试,直接诣殿参加唱名。南宋初,边远地区礼部正奏名举人难以赴试者,亦免殿试,赐同进士出身。
宋代科举考试中的一项规定。宋制,遇皇帝即位后第一次开科取士,或遇皇帝居丧,特准免予殿试,直接在殿前参加唱名仪式,以礼部试的等第为最后确立的等第,并依此拜谒授官。又南宋初,边远地区应礼部试的正奏名应试人因赴试不及者亦免予殿试而赐以同进士出身,此种情况当属战乱时期的特殊规定。
授官制度。文武见任官吏未经考察直接得授散阶,为本品最低一阶。
官名。北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置,以宗正卿、少卿充任,领诸王宫宗子学。政和三年(1113),改命知大宗正司事充任。
官名。宋太宗淳化四年(993) 置,员二人,以两制以上充任,凡制敕有所不便,许准故事封驳。不久即罢。
宦官职名。宋内侍省与辽三班院均置,为右班宦官的领班。
指在宫禁中掌权的大臣,如尚书令、中书监令等。《三国志·魏书·杜恕传》:“至于公卿及内职大臣,亦当俱以其职考课之也。”
官署名。清末典礼院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 设。掌亲行礼节、斋戒、阅祝版、赞引读祝各事,典守坛、庙并兼理神乐署、和声署各乐舞事。置署长一人,佥事、录事并读祝官、赞礼郎等。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宣统二年(1910)改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秘书司设,旋併入海军部。掌收发文牍函件,并本部人员升迁、调补、功过之册籍及一切典礼奏咨事。初辖机要、奏咨、典章、承发四科。三年,
官名。明朝盐课提举司之副长官。佐提举掌司事。定制,每司设一人,从六品。
见“十雄将军”。
宫殿名。清代以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合称三大殿,顺治时由太监管理。乾隆四十七年(公元1782年)由内务府司员一人、内管领一人共同管理三大殿的陈设及洒扫等事。所属有领催六人,苏拉十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