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书长
官名。南朝梁伯、子国置,掌同王国典书令。参见“典书令”。
官名。南朝梁伯、子国置,掌同王国典书令。参见“典书令”。
见“受卷”。
警察职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京师各级审判厅成立后,法部规定,司法警察有协助检察厅执行检查之责;巡警厅长官于执行检察任务时,与检察厅长官有同等职权,但如果系检察厅所及办者,须听任检察官办理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中统四年(1263),掌内府宫殿营缮器物与工匠,受中书省剳。至元七年(1270),改器物局。
清考封授制度。定制,亲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除一子袭封外,其余诸子年至二十,例应考试马、步骑射及满语,分别等第封授,称考封。
官名,金朝置。正九品,掌洒扫街道,修治沟渠。见《金史·百官二》。官名。金置,见“街道司”。
官名。周朝置。县大夫属官。掌县邑地域田亩,人民口数,赋税征收等事。《左传·襄公三十年》:“以为绛县师。”杜预注: “县师掌地域,辨其夫家人民。”《周礼·地官 ·县师》: “掌邦图都鄙稍甸郭里之地域,而
①担任。出仕。《礼记·内则下》: “五十命为大夫,服官政。”②职事。《班簋铭》: “更虢成公服。”《尚书·周书·旅獒》:“无替厥服。”③周朝划分的封国区域。《周礼·夏官·职云氏》: “乃辨九服之邦国。
①科目名。专为选拔武官而设置的科目。始见于唐武则天长安二年(702),有长垛、马射、步射、平射、筒射,又有马枪、翘关、负重、身材等选。至明成化十四年(1478)始成定制。悉视文科之例,分三场考试,第一
官名。金、元皆置。金代武散官从六品上授武义将军。元代武散官从五品上授武义将军。见《金史·百官一·武散官》、《元史·百官七·武散官》。武散官名。金始置,秩从六品上,元沿置,升秩为从五品。
周朝使臣所持作为通行凭证的符节。《周礼·地官·掌节》: “道路用旌节。”唐代符节的一种。参见“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