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制清吏司
官署名。参见“仪制清吏司”。
官署名。参见“仪制清吏司”。
官署名。辽北面官。掌长宁宫所属各地兵丁,共有南京、西京、奉圣州、平州四处提辖司。
① “师”、“旅”合称。分见“师”、“旅”。② 引申为军队。
西汉司马谈、司马迁父子先后任太史令,皆称太史公。其由来说法不一,或以为尊称,或以为官名。关于太史公有两种说法:一说太史公是官名,位在丞相上;一说太史公不是官名,是司马迁对其父谈的尊称,太史公即太史令。
县分职吏名。唐置,掌与州司户参军事同。其下设司户史以佐之。参见“司户参军事”。
官名。唐朝元帅、都统、招讨使属官之一,出征则置一员。
官名。清置,为宗人府的主官。见“宗人府”。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属户部右曹,掌行免役之法。
官名。西周置。“奠”即甸。为管理远郊区农业生产者的地方长官。官名。西周设置,为乡遂组织中遂的长官,见《师䢅鼎》,职掌相当于《周礼》中的遂人,掌六遂及四等公邑的政务。其所属有善夫等。
官署名。简称八百宣慰司。元文宗至顺二年(1331)置,治所在今泰国清迈境内,管理八百媳妇各部军民政务,隶属云南行省。置宣慰使都元帅、同知、副使等职。
官署名。初明太祖洪武十七年 (1384)于五军都督府各置左、右断事二人,提控案牍一人,并从九品。二十三年升断事正五品,总治五军刑狱。又分设五断事司,各置稽仁、稽义、稽礼、稽智、稽信五人,俱正七品,分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