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瑞院使
官名。元置,为典瑞院的长官,秩正二品,员额四人。
官名。元置,为典瑞院的长官,秩正二品,员额四人。
见“宗子正”。
官名。宋朝始置。仁宗时为太学职事之一,选差学生充任。神宗熙宁(1068—1077)末,改由命官充任,仍参用学生。命官正九品,掌协助学正执行学规,参预考核学生之事。元沿宋制,设于各路儒学及医学。地位低于
元地方官署名。秩同二品,职掌同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设宣慰使三员,同知、副使、经历各一员。参见“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同“修容”,见“修容”条。
官名。北周置。掌傅弼太子,匡正其过失。《周书·尉迟运传》: “时宣帝在东宫,亲狎谄佞,数有罪失。高祖于朝臣内选忠谅鲠正者以匡弼之,于是以运为右宫正。”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专掌御帐及各宫殿宿卫之事。官署名。辽置,属北面御帐官,专掌宿卫之事。以总宿卫事(亦称典宿卫事)、总知宿卫事、同掌宿卫事为主官,领宿卫官以司其事,直属机构有禁卫局。
邮务人员职名。见“邮政总局”。
文书名。宋朝任命状的一种。宋制,凡委任官员,有品者给告身; 无品者及临时差遣,不论职任轻重,皆给黄牒。敕授者由中书省、吏部奏授者由门下省颁给。委任官员的证状。用黄纸书写。《宋史·职官三·官告院》:“元
官名。清朝五品太监之衔名。充敬事房总管。雍正四年(1726)原定从四品总管为此衔,后改五品,太监品级亦不再分正从。宦官官名。清置。见“总管太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