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城巡警总厅刑事巡查所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内部机构。掌密查、侦察事件,检查广告、传单、集会演说等事。设巡官四人,巡长四人,巡警十人。所属各分局亦设刑事巡查所,职掌略同。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内部机构。掌密查、侦察事件,检查广告、传单、集会演说等事。设巡官四人,巡长四人,巡警十人。所属各分局亦设刑事巡查所,职掌略同。
官名统称。北宋初有制置茶盐使。徽宗政和元年(1111)命江、淮、荆、浙六路置茶盐提举一员,后各路均置,称提举茶盐香矾事。或由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兼领。掌一路茶、盐之政。其官署为提举茶盐司。南宋高宗绍兴
官署名。明朝永乐(1403—1424)年间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其置废、设官同“典察左署”,见该条。
五代至北宋殿前司、侍卫司所统厢都指挥使省称。
官名。辽置,见“北护卫府”。
官名。元置兴文署,秩从六品,属集贤院。设署令一人,以翰林修撰兼;署丞一人,以翰林应奉兼。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罢,置典簿一人,从七品;典吏一人。掌提调国子学生员饮膳与有关文牍簿书之事。
见“同主管右春坊事”。官名。宋置,见“左春坊”。
官名。唐朝都水监河渠署置为长官,一员,正八品下。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参见“河渠署”。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属吏部,掌官员名册。南宋因之。
僧官名。元代于路设道录司,以道录为主官,掌本路道教事务。其下有道正。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理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