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奏事处
见“奏事处”。
见“奏事处”。
官名,即司寇,掌刑狱。《左传·襄公二十一年》:“臣戮余也,将归死于尉氏,不敢还也。”注:“尉氏,讨奸之官。”疏:“归死尉氏,犹言归死于司败,明尉氏主刑人,故为讨奸之官。”《汉书·地理志·陈留郡》:“尉
官名。渤海国右六司信部属官,位卿之下。
学官名。东汉时郡国学校置,《隶释》一四《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有文学师四人,位次文学掾,掌教授经学。
官名。春秋楚置。卜官之长。大夫爵。《左传·昭公十三年》: “(楚平王)召观从,王曰:‘唯尔所欲。’对曰: ‘臣之先佐开卜。’乃使为卜尹。”《史记·楚世家》裴骃集解引贾逵曰: “卜尹,卜师,大夫官。”官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四班,与伏波将军同班;普通六年(525)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八班。陈沿置,拟八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
特指皇上,是“皇上”的省称。《汉书·成帝纪》:“上尝急召,太子出龙楼门……上迟之,问其故,以状对,上大说。”《汉书·王莽传》:“上曰:以莽与太皇太后有属,勿免(为庶人),遣就国。”《汉书·张耳陈馀传》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司勋上士二人,下士四人,掌赏赐功勋等事。北周之初,依《周礼》之制置司勋上士一人,中士若干人,隶属于吏部。《通典·职官五》说:“后周吏部有司勋上士一人,掌六勋之赏,以等其功,如古
爵名。战国秦二十等爵第三级簪袅的别称。《睡虎地秦墓竹简·传食律》: “不更以下到谋人,粺米一斗,酱半升,采(菜)羹、刍藁各半石。”爵名,即二十等爵的第三级簪袅的别称。睡虎地《秦简·传食律》:“不更以下
官署名。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太子左宗卫率府置,率一员、副率二员,掌东宫兵仗、仪卫之政令,置长史及录事、仓、兵、胄曹参军事,又有司阶、中候、司戈、执戟; 并领外府三。中宗神龙元年(705)又改为
官名。南宋编修敕令所置,于职事官内差除,掌删削敕令中轻重不伦、前后抵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