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府令
官名。隋、唐内侍省内府局长官,皆置二员,正八品下,掌中藏宝货,给纳名数。
官名。隋、唐内侍省内府局长官,皆置二员,正八品下,掌中藏宝货,给纳名数。
官名。隋于诸王府置法曹行参军,唐代改为法曹参军事,置于亲王府,员额一人,秩正七品上,掌按讯、决刑。
官名。南朝宋置,为后废帝明恭三太后弘训宫三卿之一,掌太后宫车马,职比太仆。王琨曾任此职。见《南齐书·王琨传》。
官制用语。宋朝宗室外戚、内外臣僚依不同品级加封其母、妻邑号,如国太夫人、郡太夫人、郡夫人、郡太君、郡君之类,称为叙封。
官名。见“公府集曹”。
官名。明清京师分五城兵马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 (1368—1398) 中设,于南、北两京五城各设一人,秩正六品。所属有副指挥、吏目等员。清顺治 (1644—1661) 中沿设,京师五城各一人,隶于
官名。清末学部之顾问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置。非实缺,无定员。分四等,一等视丞,二等视参议,均由学部奏派,三等视郎中、员外郎,四等视主事,均由学部委派。凡部有重要筹议之事,随时咨询。该官于教
见“京通十三仓场监督”。
指郡守、刺史和县令、县长、县丞、县尉。汉朝郡守的官俸为二千石,故俗称其为二千石。《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也指刺史。《后汉书·百官五·州郡》:“外十二州,每州刺史一人
官名,汉置,为该署长官。西汉属少府,掌器物制造;东汉属郡县,主工税物。《后汉书·百官五》:“其郡有盐官、铁官、工官、都水官者,随事广狭置令、长及丞。”“(凡郡县)有工多者置工官,主工税物。”参看“工官
官名。麴氏高昌国兵部次官,协助兵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如被派遣到诸城相监检校,则称“城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