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火药库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办事机构。初掌鸟枪、火药事。乾隆五十一年(1786)分设“御鸟枪处”后,专掌配造和收发火药铅砂事务。设库长二人,库守九人。
官库名。清置,属内务府,掌配造和收发火药铅砂事务。主官有库长二人,下设库守九人。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办事机构。初掌鸟枪、火药事。乾隆五十一年(1786)分设“御鸟枪处”后,专掌配造和收发火药铅砂事务。设库长二人,库守九人。
官库名。清置,属内务府,掌配造和收发火药铅砂事务。主官有库长二人,下设库守九人。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四方习俗民间掌故以诏告君王。《周礼·地官》:“诵训,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掌道方志以诏观事,掌道方慝以诏辟忌,以知地俗。王巡守则夹王车”。官名
①次一等,第二。如“亚大夫”、“亚卿”。② 武官。殷朝始置,西周沿置。《库方二氏所藏甲骨》第一○二八片:“贞亚㽙保王, 亡不若, 一月。”《尚书·周书·酒诰》:“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
官名。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武臣阶官,从七品。(1)武职侍从官名。宋置,见“三卫官”。(2)武阶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增置,秩从七品。
官名。北齐太子厩牧署次官。隋、唐沿置,唐员二人,从九品下。
官名,汉置,为护乌桓校尉属官,俸六百石,为事务长官。见《后汉书·百官志五》。
官名。北齐置,司州西市署次官。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四年(505)置,隶廷尉卿。三班。陈沿置,八品。别有“廷尉律博士”。官名。梁天监四年(公元505年)置,位视员外郎,为由贵族子弟充任的律博士。
汉代少府所属有采珠玉金银之官,见《汉书·贡禹传》。
官名。清末典礼院长官。宣统三年 (1911) 设。一人,特简。总理本院事务,监督所属官员。
官署名。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至肃宗至德二载(757)改原刑部而置。明洪武二十二年 (1389)曾改原刑部属部之总部而置。次年改于刑部下置十二清吏司,遂罢。官署名。唐天宝十一载(公元752年)改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