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法执行总监部督察官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掌监督军法的执行。抗日战争时期,军事委员会于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委派各战区的行政督察专员或区保安司令兼任军法执行总监部督察官,其职掌只限于检举、密报、纠正,并无审判权。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掌监督军法的执行。抗日战争时期,军事委员会于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委派各战区的行政督察专员或区保安司令兼任军法执行总监部督察官,其职掌只限于检举、密报、纠正,并无审判权。
官名。北齐门下省尚药局次官,员二人。佐尚药典御总知御药事,选擅长医药之术者任职。从七品。时又有“中尚药丞”。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设军衡司,南京临时政府于陆军部设军衡局,以局长为主官,分任官、赏赉两科。北洋政府时期复设“军衡司”。参见该条。
官名。清朝管理北运河庆丰闸之官员,未人流。隶于坐粮厅。掌闸门之启闭,水大则泄,水小则蓄。兼司东直门角楼回龙闸。并管束运米脚夫,勿任抛散。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掌民政教化。《管子·五行》: “出国司徒令,命顺民之功力以养五谷。”
官名。西汉置,属水衡都尉,为钟官令副贰,主铸钱。东汉省。官名,汉置,为钟官令之副,佐令掌铸钱。参看“钟官”条。
官名。东汉末曹操、孙权皆置。领兵。典韦任职时为曹操随身侍卫。见《三国志·三少帝纪》、《潘璋传》。武官名,三国魏、吴皆置,位低于将军,掌领兵作战,或作侍卫官。三国时魏国典韦、吴国潘璋都曾任此官。《三国志
宋朝官场用语。①指文臣之官资。②指文职官员。文官的泛称。宋代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建炎元年十二月甲子卫敏疏:“后族戚里不得任文资,恐挠法而干政也。”
①总管旗务之八大臣的简称。清太宗皇太极于天命十一年(1626)九月登基后,于八旗下各设总管大臣一人,名为“总管旗务八大臣”。总理各旗之一切事务,凡出猎行师时,各领本旗兵行,凡事均听其稽查,可与诸王、贝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色下大夫油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太尉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太尉为掌武” 。太尉的别称,唐人称太尉为掌武。见宋朝洪迈《容斋随笔·官称别名》,参看“太尉”条。